妻子从嫁到男方那天起从不顾家里的任何事情,男方每天出去工作,下班按时回家,可回到家里老是看不到他的妻子,因为他妻子老是不在家整天在外面玩,她妻子出去一玩就是一整天晚上凌晨一两点到家,甚至有时候连家都不回而且还是经常性的。男方下班回家还得自己做饭,自己忙家务,他妻子从没管过,看到这种情况男方向他妻子提出过不要经常这样,毕竟成了家以家庭为重,可他妻子就是不听,导致他们夫妻俩感情破裂,不到三个月男方就像他妻子提出离婚,因为第一次去法院,法官没给判下来,她妻子要求男方要给她一套房才愿意离婚,在这个财产方面,男方家里是因为当地征收,分了几套安置房,在他们当地村上是以每个人20个平方计算,家里有四口人就可以买80平米的安置房,房子都是一到五层的小高楼,男方家里分的就是一到五楼80平米的安置房,从地到天一共是五套,而且这个安置饭的产权是男方父母的名字,也是男方父母出钱买的。男方再次去法院起诉和他妻子离婚,在开庭的时候,女方以家庭暴力,说有一套房子唯有,给了她房子女方才愿意离婚,可男方觉得她什么都没有,没有小孩没有尽到做妻子的责任,所以男方不同意,结果法院要求女方拿出证据,由于双方证据不足又没判离,男方又再次起诉,由于男方是个事业心比较强的人,一时忘了去法院交诉讼费的时间,这次男方也没在意什么,一直忙自己的工作,随着时间一晃将近三年了,他妻子也就是整整三年没回过家,直到2014年三月份男方从别人口中得知他妻子怀孕了,肚子都六七个月大了,男方开始还不太相信别人所说的,可这是事实,男方打算再一次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他妻子赔偿他的损失,请问律师你对这件事情怎么看待。 |